【批前公示】关于《安徽古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年还原型谷胱甘肽及30吨/年磷酸肌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批前公示】关于《安徽古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年还原型谷胱甘肽及30吨/年磷酸肌酸钠项目(重新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索引号: | 91/202305-00021 | 信息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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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服务对象: | 生命周期: | ||
关键词: | 发文日期: | 2023-05-08 16:19 | |
名称: | 【批前公示】关于《安徽古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吨/年还原型谷胱甘肽及30吨/年磷酸肌酸钠项目(重新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00吨/年还原型谷胱甘肽及30吨/年磷酸肌酸钠项目(重新报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200吨/年还原型谷胱甘肽及30吨/年磷酸肌酸钠项目(重新报批前) | |||
建设地点: |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古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属于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本项目总投资10315.54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72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6.98%;位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东侧为在建医药企业,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环城西路,北侧为纬一路;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后,通过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如生产废水(树脂再生冲洗水、超滤工序浓水、纳滤清水、精馏塔底废水、水喷淋吸收塔底废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水、地坪冲洗水、纯水制备排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等。从水质来看,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高COD废水、高磷废水、其它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总磷、盐分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G1-1、G2-1)、结晶废气(G1-2、G2-2)、离心废气(G1-3、G2-3)、干燥工序废气(G1-4、G2-4)、磨粉、包装废气(G1-5、G2-5)、乙醇回收工序产生的乙醇不凝气(G1-6、G2-6)、储罐废气、配酸罐废气、实验室废气、罐区呼吸气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进入低温等离子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配酸废气、盐酸储罐呼吸气经一级水封+一级碱封罐处理,乙醇储罐呼吸气经一级水封罐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反应工序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整改后的干燥废气、结晶废气、离心废气、乙醇回收工序乙醇废气、乙醇中转罐呼吸气送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磨粉、包装工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引风机、空压机、离心机、磨粉机、冷却塔、各种泵类,具体噪声源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3-11。根据企业试运行期间的噪声监测报告,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污染: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谷胱甘肽初滤滤渣、谷胱甘肽膜过滤滤渣、磷酸肌酸钠初滤滤渣、磷酸肌酸钠活性炭过滤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器收灰、原料废包装袋、废纸板桶、废过滤介质、废树脂、污水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膜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滤膜、废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建设1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1座110m2的一般固废库。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的规范建设,项目产生的危废均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说明: | 见附件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56-5349160 | ||||
受理部单位: |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0556-5349707 | |
通讯地址: | 安庆市东部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42号窗口) |